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
保密切結書暨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
於西元年月日已詳細閱讀及同意下列內容:
一、本公司非常重視您的隱私權,為維護您個人資料之安全性,謹遵循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(下稱個資法)規範,告知您相關權益,俾取得您同意本公司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:
1. 蒐集的目的:對本公司之場所進出安全管理、資訊安全管理、履行合約、提供服務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之特定目的。
2.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包括姓名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公司名稱、通訊地址、住家及行動電話、Email、相片及其他任何可辨識個人之資料。
3.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3-1 期間:為達蒐集目的與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。
3-2 地區:本公司(含分支機構)所在地。
3-3 對象:本公司。
3-4 方式: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方式為資料之蒐集取得、處理或利用。
4. 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,您就本公司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
4-1 得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本,而本公司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4-2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請您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4-3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,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得不依您之請求而為。
5. 未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: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安全管理、審核及處理作業,可能導致無法讓您入廠施作。
二、保密切結:
本人於入廠期間因業務需要接觸之資料,對知悉或持有之辛耘公司非公開業務資料負有保密責任。在未取得辛耘公司之書面同意前,本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或洩漏、告知、交付、移轉給任何第三者。如因本人洩漏予非本案相關之第三者,或可歸責於本人之疏忽而洩密,本人願負法律責任,並賠償辛耘公司之損害。
三、機密資訊保護:
本人於入廠期間將確實遵守辛耘公司機密資訊保護規定,並於到廠時主動出示所攜帶之電子設備供查驗。此外,對於違反機密資訊保護規定而可能被要求立即離廠,且視情節輕重有可能被罰款或者取消入廠資格之罰則,本人已確知並願遵守。
此致
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
西  元    年    月    日